(水利部文件:水保〔2019〕160号)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,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。其中,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,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;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 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,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。